2009年1月25日 星期日

身心障礙生學雜費減免 97年起增訂排富條款!

ETtoday
更新日期:2007/12/20 記者葉正玲/台北報導

教育部修正身心障礙學生、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雜費減免辦法,規劃從97學年度起,將學雜費減免增訂「排富條款」,家庭年所得超過100萬元者不再補助,推估將有5萬人因此排除;而學雜費減免標準也由障礙程度,改為加入家庭年所得、子女人數等條件合併考量。

教育部修正「身心障礙學生、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低收入戶學生就學費用減免辦法」草案,包括家庭年所得超過100萬元、家庭年所得應計算人口所有存款及本金及友價證卷超過100萬元、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超過650萬元,只要符合其中一項,都無法獲得補助。

教育部高教司推估,增訂「排富」條款後,目前高中職以上13多萬名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,將有5萬人被排除。不過教育部強調,一年編列的37億元經費,並不會因此減少,而是讓經費集中幫助需要的人,讓更多身心障礙家庭受惠。

草案也增訂,身心障礙的子女若就讀在職專班,或夜間、假日上課的班別,因在職專班學生大多已成年,且有經濟能力,如果學生本身沒有身心障礙,未來也不再減免學雜費和學分費。

另外,學雜費減免標準也有大翻修。現在減免只考慮障礙程度,修訂後將以評點點數作為減免學雜費標準,依照家庭年所得、障礙程度的點數加總,得到學雜費不同比例的減免。

家庭年所得部分,40萬元以下可計4點,40至70萬元2點,70至100萬元1點;障礙程度重度3點,中度2點,輕度則有1點,另外家庭中身心障礙學生每多一人再加1點。將點數相加後,7點以上學雜費全免,4至6點減免十分之七,2至3點減免十分之四。

教育部高教司表示,新修正的草案目前僅是預告階段,聽取社會各界意見,未來簡報教育部部務會報通過、行政院核核備後,預計從97年8月1日開始實施。

身心障礙生學雜費減免 97年起增訂排富條款!

ETtoday
更新日期:2007/12/20 記者葉正玲/台北報導

教育部修正身心障礙學生、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雜費減免辦法,規劃從97學年度起,將學雜費減免增訂「排富條款」,家庭年所得超過100萬元者不再補助,推估將有5萬人因此排除;而學雜費減免標準也由障礙程度,改為加入家庭年所得、子女人數等條件合併考量。

教育部修正「身心障礙學生、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低收入戶學生就學費用減免辦法」草案,包括家庭年所得超過100萬元、家庭年所得應計算人口所有存款及本金及友價證卷超過100萬元、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超過650萬元,只要符合其中一項,都無法獲得補助。

教育部高教司推估,增訂「排富」條款後,目前高中職以上13多萬名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,將有5萬人被排除。不過教育部強調,一年編列的37億元經費,並不會因此減少,而是讓經費集中幫助需要的人,讓更多身心障礙家庭受惠。

草案也增訂,身心障礙的子女若就讀在職專班,或夜間、假日上課的班別,因在職專班學生大多已成年,且有經濟能力,如果學生本身沒有身心障礙,未來也不再減免學雜費和學分費。

另外,學雜費減免標準也有大翻修。現在減免只考慮障礙程度,修訂後將以評點點數作為減免學雜費標準,依照家庭年所得、障礙程度的點數加總,得到學雜費不同比例的減免。

家庭年所得部分,40萬元以下可計4點,40至70萬元2點,70至100萬元1點;障礙程度重度3點,中度2點,輕度則有1點,另外家庭中身心障礙學生每多一人再加1點。將點數相加後,7點以上學雜費全免,4至6點減免十分之七,2至3點減免十分之四。

教育部高教司表示,新修正的草案目前僅是預告階段,聽取社會各界意見,未來簡報教育部部務會報通過、行政院核核備後,預計從97年8月1日開始實施。

2009年1月2日 星期五

老師壓制 癲癇生頭撞地致死

聯合新聞網   
2008/05/09    
記者陳崑福、劉星君屏東縣報導

屏東市特教班學生謝盷達上課時猝死,校方指他癲癇發作,謝童母親認為學校未立即送醫有疏失,向本報投訴並向檢方提告;檢方追查案情「大逆轉」,原來謝童是被楊老師推倒壓制時,頭部撞地顱內出血死亡,昨天將楊依過失致死罪起訴。
校方表示,楊老師曾表示愛護學生都來不及了,怎麼可能去傷害學生,獲知被起訴後,似有輕生念頭,學校正安撫。謝母則說,兒子受老師們暴力對待,她只求討還公道。
十二歲的謝盷達癲癇,就讀國小特教班。去年五月廿九日下午三時許,他母親接獲學校通知,指謝盷達癲癇發作抽筋,有發燒等現象,經校護查看評估後,送屏東寶建醫院。
謝母趕往寶建醫院,院方認為謝盷達病情嚴重,轉送義守大學附設醫院,不到一小時即死亡。謝母認為,孩子雖有癲癇毛病,不太可能發作後連急救都來不及就身亡,懷疑學校延誤送醫,除向本報投訴外,並控告校長、校護等共八人。
檢方驗屍時發現,謝盷達頭部等多處瘀青,懷疑不是單純癲癇致死,解剖證實謝童是因硬腦膜下腔血腫及大腦皮質挫傷致死,是外力造成,進一步追查是被特教班楊姓老師(廿八歲)推倒壓制造成。
檢方起訴指出,楊當天中午在地下室「知動教室(設有防撞等設施)」內照顧謝盷達等六名特教班學生。下午二時,趙姓老師帶另外數名特教班學生欲至該教室,謝童看到門開啟後想衝出教室,楊見狀以身體擋住。
謝童欲往外跑遭到拒絕,不斷與楊老師推撞。楊勸阻謝童無效,將謝童推倒在沒有軟墊鋪設的走道上,致謝童頭部受到重擊,楊隨後並跨坐在謝童身上壓制,其他老師見狀,上前協助壓住謝童不停揮舞的手腳。
直到謝童情緒稍微恢復後放手,謝童起身後又衝撞,楊又將謝童推倒壓制,如此反覆五、六次,造成謝童硬腦下腔血腫,同時癲癇發作送醫不治。至於校長等其餘七人,檢方認為罪證不足不起訴。謝母表示,將對七人提再議。

老師壓制 癲癇生頭撞地致死

聯合新聞網   
2008/05/09    
記者陳崑福、劉星君屏東縣報導

屏東市特教班學生謝盷達上課時猝死,校方指他癲癇發作,謝童母親認為學校未立即送醫有疏失,向本報投訴並向檢方提告;檢方追查案情「大逆轉」,原來謝童是被楊老師推倒壓制時,頭部撞地顱內出血死亡,昨天將楊依過失致死罪起訴。
校方表示,楊老師曾表示愛護學生都來不及了,怎麼可能去傷害學生,獲知被起訴後,似有輕生念頭,學校正安撫。謝母則說,兒子受老師們暴力對待,她只求討還公道。
十二歲的謝盷達癲癇,就讀國小特教班。去年五月廿九日下午三時許,他母親接獲學校通知,指謝盷達癲癇發作抽筋,有發燒等現象,經校護查看評估後,送屏東寶建醫院。
謝母趕往寶建醫院,院方認為謝盷達病情嚴重,轉送義守大學附設醫院,不到一小時即死亡。謝母認為,孩子雖有癲癇毛病,不太可能發作後連急救都來不及就身亡,懷疑學校延誤送醫,除向本報投訴外,並控告校長、校護等共八人。
檢方驗屍時發現,謝盷達頭部等多處瘀青,懷疑不是單純癲癇致死,解剖證實謝童是因硬腦膜下腔血腫及大腦皮質挫傷致死,是外力造成,進一步追查是被特教班楊姓老師(廿八歲)推倒壓制造成。
檢方起訴指出,楊當天中午在地下室「知動教室(設有防撞等設施)」內照顧謝盷達等六名特教班學生。下午二時,趙姓老師帶另外數名特教班學生欲至該教室,謝童看到門開啟後想衝出教室,楊見狀以身體擋住。
謝童欲往外跑遭到拒絕,不斷與楊老師推撞。楊勸阻謝童無效,將謝童推倒在沒有軟墊鋪設的走道上,致謝童頭部受到重擊,楊隨後並跨坐在謝童身上壓制,其他老師見狀,上前協助壓住謝童不停揮舞的手腳。
直到謝童情緒稍微恢復後放手,謝童起身後又衝撞,楊又將謝童推倒壓制,如此反覆五、六次,造成謝童硬腦下腔血腫,同時癲癇發作送醫不治。至於校長等其餘七人,檢方認為罪證不足不起訴。謝母表示,將對七人提再議。